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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力机械制造公司机电学院国家资助政策简介与申报流程
2017年05月17日  

西安电力机械制造公司机电学院

国家资助政策简介与申报流程

 

一、资助政策    

(一)国家免学费(五年制高职学生)

1.受助条件:具有西安电力机械制造公司机电学院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学生中的所有农村户口(含县镇);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一、二、三年级学生人数的15%确定)均可享受减免学费。

2.受助金额:每生每学年减免3600元。

3.准备资料:《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家庭户口本首页(有“户籍性质”栏的那页)复印件、本人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城市家庭困难学生需出具与申请理由相关的证件复印件(如:低保证、残疾证、孤儿证、烈士证等)。

4.要求:家庭户口本首页、本人页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必须统一复印在《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申请表》的背面。

(二)国家助学金(五年制高职学生)

1.受助条件:具有西安电力机械制造公司机电学院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学生中陕西省43个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县的农村户口(不含县镇);其他地区农村户口(含县镇)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一、二年级学生人数的20%确定)。

序号

所属市

所属区县

1

西安市

周至县

2

宝鸡市

扶风县、陇县、千阳县、麟游县、太白县

3

咸阳市

永寿县、长武县、淳化县

4

榆林市

横山县、绥德县、米脂县、佳县、吴堡县、清涧县、子洲县

5

汉中市

南郑县、城固县、洋县、西乡县、勉县、宁强县、略阳县、镇巴县、佛坪县、留坝县

6

安康市

汉滨区、旬阳县、紫阳县、汉阴县、石泉县、平利县、白河县、岚皋县、宁陕县、镇坪县

7

商洛市

商州区、洛南县、山阳县、丹凤县、商南县、镇安县、柞水县

2.受助金额:每生每学年2000元。

3.准备资料:《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家庭户口本首页(有“户籍性质”栏的那页)复印件、本人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家庭经济困难证明(附件3),另城市家庭困难学生需出具与申请理由相关的证件复印件(如:低保证、残疾证、孤儿证、烈士证等)。

4.要求:家庭户口本首页、本人页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必须统一复印在《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的背面。

(三)国家助学金(三年制统招高职学生)

1.受助条件:具有西安电力机械制造公司机电学院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三年制统招生中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一、二、三年级学生均可申报,具体名额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分配为准。

2.受助金额:一般困难学生每学年2500元,特别困难学生每学年3500元。

3.准备资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及与申请理由相关的证件复印件。

(四)扶贫助学补助(三年制统招高职学生)

1.受助条件:在普通高校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农村建档立卡家庭贫困户子女。

2.受助金额:三年制统招生每生每年6000元.

3.准备资料: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证明表,必须加盖家庭所在地县(区)扶贫办公章,并且所有项目均需填写完整,且字迹清楚可辨认,同时在此栏空白处标注该家庭脱贫状态,已经脱贫的请注明何时脱贫。

(五)扶贫助学补助(五年制统招中职段、职专生)

1.受助条件:中职学生精准资助对象指在中职学校就读,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农村建档立卡家庭贫困户子女。其中以我省秦巴山区、六盘山区和白于山区、黄河沿岸土石山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为重点。

2.受助金额:每生一次性补助3000元(此项目只覆盖本省户籍学生)

3.准备资料: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的证明材料可以使用中职学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评议表。由于“扶贫助学补助”项目已通过区县实施过一次,所以学生在申请“扶贫助学补助”时,除出具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材料外,还应出具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出具的未享受过该项目资助的证明材料。

二、申报流程及时间要求

1.学生报到注册后,学校在相关电子系统中注册学籍信息。(开学后三周内) 

2.上级部门根据学校的统招生在校人数,拨付助学金。(开学后三周内)

   

    3.学生向班主任提交申报资助的材料。(开学后三周内)

   

4.系部班主任依据学院资助管理办法,在班级内进行民主评议,对学生提交资料进行初审,确定申报学生名单后上报系部学生管理人员。(开学后四周内)

   

5.系部学生管理人员对各班申报学生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进行公示,将申报学生名单及资料上报学院奖助学金管理办公室。(开学后第四周至第六周)

   

6.学院奖助学金管理办公室对各系提交资料进行核查,无误后确定学院受助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并在相应系统进行资助申报。(开学后第七周至第八周

   

7.学院奖助学金管理办公室对学生资助资料整理装订后上报上级管理部门。(开学后第九周)

   

8.上级管理部门对各校上报资助材料进行核查,无误后确定各校最终受助名单。(开学后第三个月至第四个月

   

9.学院奖助学金管理办公室根据拨款钱数及受助名单进行造表,由学院财务室(银行)将资助款发放至学生资助卡内。

注:各类资助工作从学生申报、提交资料、各级审核到资金发放,流程中提到的工作时间只是一个大概时间,不具有绝对性。所有工作都按照上级部门工作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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