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精神,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现就做好2026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院2026届毕业生(含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满足下列6类中任意一类的毕业生即可申请:
(一)低保家庭的毕业生;
(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
(三)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毕业生(原建档立卡户);
(四)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五)身有残疾的毕业生;
(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注意事项:
(1)“毕业年度”指2026届毕业生;
(2)“家庭”指直系亲属或本人;
(3)技校生申请学校:西安技师学院;计划内统招生申请学校:西安电力机械制造公司机电学院;
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以及暂无就业创业意愿的毕业生,不列入补贴对象;求职创业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不可重复享受。
二、发放标准
按照《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一次性发放。
三、申领发放程序
求职创业补贴依据“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申领。
(一)线上申请
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申请。
1.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需进入“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个人就业业务——定位至学校所属区县——高校毕业生服务——一次性求职补贴;
2.选择毕业院校、院系、补贴人员类别;
3.填写相关信息;
4.按照提示上传相关证件(家庭户口本、残疾证)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图片(证明材料上的签字、公章、电话必须完整);
5.银行账户填写准确,开户银行确定到支行;
6.提交申请信息等待审核。
毕业生须在2025年5月23日前完成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二)补贴发放
经市财政局审核后,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学院。届时,学院将补贴款通过银行转账形式发放给毕业生本人银行账户。
四、申请材料及保管
毕业生个人申请材料
(一)低保家庭的毕业生申请材料
1.《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附件1),需要有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盖章;
2.低保家庭与高校毕业生关系证明(提供居民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申请材料
1.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零就业家庭证明》(附件2)原件;
2.零就业家庭与毕业生关系证明(提供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三)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毕业生申请材料
1.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乡村振兴局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证明》(附件3)原件;
2.监测对象家庭与毕业生关系证明(提供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四)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申请材料
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人员毕业生证明》(附件4)原件。
(五)身有残疾的毕业生申请材料
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残联出具的本人残疾证明。
(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申请材料
在“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其他相关材料由学校出具。
五、咨询电话
招生与就业服务中心:029-33199016
附件:1.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2.毕业生所在家庭为建档立卡脱贫家庭证明
3.毕业生所在家庭为脱贫残疾人家庭证明
4.特困人员毕业生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