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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力机械制造公司机电学院2016年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实施办法
2016年01月22日 招生办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综合评价招生的指导意见,确保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开展,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学校简介

西安电力机械制造公司机电学院成立于1957年,与西安技师学院(成立于1954年,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国家首批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陕西省首批技师学院等)两校一体,共同隶属于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我国最大的输变电成套设备制造企业——中国西电集团公司,以培养具有高职学历和高级技能的复合型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主要目标。学院设有工业自动化系、高压电器系、机械工程系、汽车工程系、信息与艺术系5个系,在校生近5000人。

学院与中国西电集团、中航工业集团、中国煤炭科工集团、中国北车集团、咸阳国际机场、陕西法士特齿轮集团、陕汽集团、西门子公司、ABB公司、陕西电梯协会等百余家大中型优秀企业保持着长期、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成立有数十家优秀企业加盟的校企合作联盟,为学生实习、就业提供可靠的保障。2013年被选定为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近百家高新技术企业成为学生的定向就业单位。

学院历经六十多年职业教育实践,以独树一帜的办学特色,引领着职业技能教育新方向,成为高素质、高技能企业人才培养的摇篮,赢得社会的广泛赞誉与高度认可。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院长、主管副院长及招生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纪检监察等部门组成。

校长担任招生委员会主任,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分管招生和教学的副校长分别担任副主任,负责招生具体工作;教务处负责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及文化基础、职业能力测试;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计划编制、招生宣传与咨询、考生的报名与录取,以及其它招生常规工作等;学院监察部门全程跟进,监督检查政策落实情况等。

(二)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

三、招生对象

申请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报名,包括:

1、普通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高生)

2、职业高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以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

四、招生模式

我校分类考试招生模式为高职综合评价招生

   五、选拔方式

   “普通高中生”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

“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依据我校组织的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

  没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但确为普通高中的学生,按“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对待。

   六、招生计划

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审批结果为准。

七、考试形式及录取规则

(一)考试形式

我校组织的测试方式为笔试。对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侧重于衡量其今后从事相关职业的潜能水平,以职业心理测试等为主要内容;对“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入学申请者的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则涉及语文、数学、英语基础知识、并侧重于对其职业实操水平的衡量。

(二)计分方式

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总分为300分。

1、普通高中生:高中学业水平各科目考试成绩,各科目成绩合计折算后满分为100分;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折算后满分为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由我校评判满分为100分。

2、“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结果由我校评判,满分300分。

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综合评分满分均为100分,分值由各科目折算后的平均成绩记入。各科目成绩按照A(100分)、B(85分)、C(合格)(70分)、D(不合格)(55分)进行折算。

(三)录取规则

学校对入学申请者按综合评价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办法进行录取。总分相同时,参照我校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优先录取。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对于高考体检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

  八、学历层次、学制及收费标准

学历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各专业每生每年学费均为5500元。

住宿费(带暖气):650元/年(8人间),1100元/年(4人间)。

  九、日程安排

流程

时间

内容与要求

备注

入学申请(报名)

2016年3月1日8:00至5日17:00

符合条件的考生,登录省招办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sneac.edu.cn),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

 

信息确认

2016年3月18日至3月19日每天上午

入学申请者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A4纸)、近期两张一寸彩照,在我校招生报名中心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我校测试科目准考证。

 

考核测试

2016年3月18日至19日信息确认当天下午,高中生于13:30-15:00,“三校生”于13:30-16:30进行测试

高中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三校生”进行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

 

预录取

2016325日至3月31

依照录取规则进行预录取,将预录取考生信息(包括考生姓名、录取专业、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通过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审核合格后在本校招生网站上进行公示

 

报到注册

2016年4月11日至15日

录取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报到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正式备案

4月19日至20日

校到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录取正式备案手续省招办将在官方上公示各校正式录取新生名单同时我校在校园网上公示录取名单。学校招办于5月份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开学报到

8月底

学生持正式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新生开学报到须知,来我校报到。

 

十、相关说明

(一)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是经教育部批准在全省高职院校中开展高考招生工作,由招生学校根据“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进行入学测试,确定入学标准、自主实施招生录取。考生参加院校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测试合格后,可直接预录取。

  (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纳入国家统招计划,学生在学费标准、培养模式和学历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毕业时颁发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同样的毕业证书。

  (三)凡经省招办批准被我校合评价招生预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未被录取者可继续参加高考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及录取。

  (四)新生入校后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入学资格。

  (五)未尽事宜请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

  十一、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西咸大道东段003号(西安可乘59、912、K630、630区间等公交,或乘地铁一号线终点站后卫寨下车转乘公交,奥林匹克花园站下车路南;咸阳可乘21、副21、13、副13、59路公交,奥林匹克花园站下车路南)。

联系电话:4008890440、(029)84290440、33199988 

学院网址:www.xdpxedu.com               

咨询QQ:800055609

                  西安电力机械制造公司机电学院

                   二0一六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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